作者:小编 日期:2026-04-23 13:50:44 点击数:
为扎实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4月22日,绵竹市市场监管局结合近期执法情况,公布3起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希望通过案例曝光,提醒广大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也邀请广大消费者一起监督、科学点餐!
2025年11月,绵竹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依法对某餐饮店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店在外卖平台上架的“烤骨肉相连”,商品信息标注主料为“猪骨肉”,但实际所用原材料的配料表主要为鸡胸肉和鸭锁骨,并无猪骨肉。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2026年1月26日,绵竹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2元的行政处罚。
菜品信息要真实,不能“挂羊头卖狗肉”。经营者必须如实标注原材料信息,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2026年1月,执法人员对外卖平台上一家小吃店自制的白面馒头进行抽检,经检验,该店自制的白面馒头中含有甜蜜素,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系商家自行添加所致。
该行为违反《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2026年1月26日,绵竹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食品添加剂不是想加就加。网络餐饮商家必须严守食品安全底线,规范使用添加剂,守护大家“舌尖上的安全”。
2025年12月,绵竹市某餐饮店在美团平台将店铺名称改为“万州烤鱼只做活鱼”。但经查实,该店实际使用的食材均为冷冻鱼,并非活鱼。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2026年4月16日,绵竹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591.36元的行政处罚。
“只做活鱼”不是随便叫的。虚假宣传不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也扰乱市场秩序。诚信经营,才是长久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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