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编 日期:2025-08-04 15:44:33 点击数: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是目前国内速冻食品企业产能最大的企业之一,2024年度集团公司的设计产能113.71万吨,产能利用率为97.15%。公司一直以来主动根据宏观经济变化及市场的动销情况,合理把控产能释放节奏,近三年公司产能利用率总体平稳保持在90%以上。本年度的产能利用率请留意公司后续年度报告。感谢您的关注。董秘你好,公司有没有市值管理计划?对于二级市场的走势,公司是否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25年中期是否进行分红?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为推动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于2025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已将市值管理作为“长期战略管理行为”,以期通过监管部门认可、鼓励的多种方式推动公司投资价值的持续提升。(2)公司2024年度累计分红金额为10.40亿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经审计)的比例为70.05%。公司将继续积极落实证监会关于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公司2025年的分红情况请您留意公司后续的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8月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0.3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727.9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687.6万元。
:安井食品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以及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8月1日,安井食品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40.31万元,占总成交额0.18%;- 游资资金净流入727.91万元,占总成交额3.33%;- 散户资金净流出687.6万元,占总成交额3.14%。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1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鸣鸣主持,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发行39,994,700股H股股票已于2025年7月4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未行使超额配售权,公司总股本增至333,288,932股,注册资本增至333,288,932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关于制定公司的议案:旨在规范委托理财业务管理,防范相关风险。-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增加独立董事刘晓峰为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调整后委员会成员为刘鸣鸣、张清苗、郑亚南、黄建联、刘晓峰、张跃平。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发行的39994700股H股股票于2025年7月4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超额配售权于2025年7月30日失效。公司总股本由293294232股增加至333288932股,注册资本由293294232元增至333288932元。公司章程修订包括:- 第三条增加公司在香港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于2025年7月4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内容;-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33288932元;- 第十九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33288932股,其中A股普通股293294232股,H股普通股39994700股。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存款或资产管理类产品,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短期(不超过一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公司建立委托理财定期汇报制度,每半年度结束后,通过董事长办公会报告委托理财进展情况、盈亏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上述调整后现金管理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截至2025年7月30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显示,实际投入金额总计1446977.20万元,实际收益5136.95万元,尚未收回本金金额178019.54万元。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委托理财业务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控股子公司需报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理财活动。- 委托理财指在国家政策允许下,控制风险前提下,委托金融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管理或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遵循不影响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原则,合理确定投资产品、规模及期限,仅与合法金融机构交易。- 委托理财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涉及募集资金或关联交易的需额外审批。- 财务部负责理财业务实施与管理,包括年度汇报、方案拟定、风险评估、投资期间管理和信息披露等。- 公司建立定期汇报和临时汇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 委托理财业务需严格遵守保密义务,相关人员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 公司应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组织架构、经营宗旨、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章程修改等方面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3288932元,营业期限为2001年12月24日至长期。公司股份分为A股和H股,A股普通股293294232股,H股普通股39994700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下设多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管行为等。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章程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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